離婚需要退還彩禮嗎?

時間 2022-01-25 01:11:37

1樓:肉嘟嘟的肉嘟嘟

不用,既然共同生活,且生育過子女。離婚的時候,不用特別返還。即便法院判決,也不會讓你全部歸還的。

2樓:重慶陳思宇律師

根據你所描述的情況來看是不需要退還的,相反,兩歲以下孩子原則上隨母親生活,你還可以向他們要撫養費。

3樓:呼呦

還個屁,他們橫你要比他們還兇,不告他就不錯了,還還彩禮,你是爛泥嗎?

4樓:Skye

根據題主的描述,我理解的是題主兩年前辦了婚禮,一年後才辦理結婚登記,不知是否有誤?

首先,需要指出的是,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因此,題主雖表述「結婚兩年」,但從法律上說,實際結婚時間並未滿兩年。

其次,彩禮是否退還,需依具體情況確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的規定,屬於下述三種情形的,彩禮應當返還: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3、婚前給付彩禮並因此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若不存在上述三種情形,則彩禮給付人無權要求對方返還,需要提醒的是,第2、3中情形適用的前提是彩禮給付人訴請離婚,若其未要求離婚而僅僅要求返還彩禮,法院不予支援。

最後,離婚糾紛中財產問題並不一定是最大的問題,「離婚」本身可能就存在著許多障礙與困難。題主是否非常堅定要離婚?若是,建議提前考慮路徑的選擇,若是協議離婚,可提前了解離婚冷靜期制度;若是訴訟離婚,需要做好打「持久戰」的準備,建議提前考慮孩子撫養權、撫養費、探望權等問題及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共同債務承擔等問題。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若有需要,可進一步溝通

5樓:深知我不好

結婚兩年以上者不需退有孩子者不需退ni

6樓:劉永鎖

除非男方有重大問題,否則千萬不要離婚,離婚之後會更難。

退婚後,彩禮需要全部退還嗎?

星空下的夢想 人生是一條長河,九曲八彎載著你和我,沒有假設也沒有如果,不要畏懼前行的挫折,幸福生活靠自己把握,不管歲月如何蹉跎,我們一起攜手走過。 高興 看雙方怎麼談!也看雙方家庭情況!更重要的是對方和你曾經有真愛過嗎?假如真愛過,我是男方,我是不會要了!至少算是一種補助我愛的人! 雷哥 視情況而定...

分手彩禮是否退還

京益律師事務所 您的事情其實很簡單,主要看您的訴求是什麼?首先,如果您的要求僅僅是退回彩禮,婚姻是否繼續都無所謂的話,那樣很簡單,從法律途徑上有兩個方法是可以支援你要回彩禮的。第乙個,把彩禮當成普通的欠款看待,你給的並不是什麼彩禮,只是借給了女方一部分欠款,可以以不當得利 或者欠款糾紛為由直接去法院...

退還彩禮算是退婚麼?

Thanks 退了就退了吧 至少目前你們不適合結婚 他家裡心機太重 窮無所謂,有多少錢辦多少事 結婚都不坦誠,你還能相信他的承諾嗎 家庭教育的影響力你有想過嗎 況且自己不知道家裡能夠負擔多少 我是不相信的 畢竟問別人借錢,一般都是親戚,怎麼可能不知道錢是借的 林芯 如果按照你的表述,他早年喪父 母親...